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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想离婚。有个男孩三岁,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男方有两次前科,没有固定收入,孩子一直都是女方带,女方条件比男方好点,这种情况孩子可以判给女方吗?

民事相关
2019-02-15 16:40:3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现有的描述,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建议必要时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孩子女方带着对女方还是比较有利的
    追问:这种情况几率有多大,会不会因为是男孩,而且孩子过了哺乳期,会给男方的几率大
  • 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很大,只能起诉解决了。
  • 你好,根据你这情况面谈比较好。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 准备诉状和证据,及时起诉要求离婚。根据对成长有利原则判决。
  • 根据你的叙述,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决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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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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