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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六月入职该公司,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随后入职大概一个多月左右公司原因要求我在家上班,我一直在家去上班,只有公司要我第二天去公司的时候才会偶尔回公司办公。2019年初1月份公司发信息给我说破产了要我和另一个员工原地离职说工资结于2019年1月2号,说工资会发还给我。叫我放心。然后发信息给我说,交接后3天发一半工资,1月17号发完所有工资。然后交接完3天也没发我一部分工资,过了17号也没发我工资。之前入职押了20天工资加12月份的工资一共是7140元。1月25号在我的催促下先付了我3000工资,还剩4140元说过几天,但一直迟迟没有付我工资。打电话不接或者关机,信息也不回。 该工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公司要求我在家办公,我没有打卡记录号。只有微信工作沟通和每天交代我工作的聊天记录。还有那个月公司负责人也就是一直跟我对接的人的那个月的工资转账记录。公司都是微信或者打电话跟我联系的。所以我要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其它综合
2019-02-13 20:16: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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