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社保原先是公司里缴的,这两年是我个人缴的,现在在某某上班,公司说有社保的,但是第一年说要移交到夏门缴的,第二年移回来的,我想咨询一下,那样如果我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在自己这是否方便就医呢?还有如果没到一年不做了,那社保移回来是否要自己去那边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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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征缴的 先找公司商谈 并告诉他们如果不给补上就到公司所在地社保投诉。社保会处罚公司的。他们一害怕可能就马上给你补交了。2 如果不想在那个公司干了 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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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公司和个人按照各自承担的比例缴纳,社保承担比例会随着政策法规的变动而调整,具体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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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会承担责任。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以后万一发生争议,企业就处于不利地位。
对企业来说,碰到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或者干脆不要,或者晓之以理,说服员工依法参保。让员工写“自愿不缴社会保险”之类书面申请的做法,在法律上并不可行。
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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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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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