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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别人在15年的时候开餐厅 有笔应付款没付清 到了18年底 对方没有向法院起诉 我也没接到任何法院传票 电话 也未开庭 直接接到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 把我列入黑名单 限制消费 冻结账号 到了昨天 本应该我跟合伙人分摊的债务 法院直接从我一个人的账户里扣除了 请问法院这样做是否合法

婚姻家庭
2019-02-15 14: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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