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生活标准低于国家贫困标准,还未解决吃穿、教育、住房安全、医疗卫生、饮水安全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村户籍人员,
识别对象:农村户籍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2017年底为2952元,2018年大概3130元,以农户收入为基本标准,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
识别程序:通过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的方式,按照“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市复审公告、填写《贫困户登记表》”的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纳入,并按照扶贫对象管理制度,进行档案管理和信息系录入,成为建档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