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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号晚上下班我打开微信看到在1月14号下午13:43一15:07分有80多笔网络异地支付消费信息,我点开一看每笔都在600左右,我又没买东西哪来的消费信息,于是我到附近ATⅤ机查询发现真的少了近5万块钱。第二天我就去银行挂失并打了明细清单,还去报了警立案。我又去了XX银行XX分行查询,他们把我给他们的资料收了说送到总行那边去让我k等结果。1月30号打电话给我说有结果了,31号我和我老公从黄石坐车去了XX分行,拿到的结果是我和XX公司签的借款协议和委托授权书,还是个复印件,我问银行他们说是在银联那调查来的,可我根本就没有签过字,当时我还在武汉上班啊怎么可能跑去签什么字,而且字都不像我的字,银行说这些他们管不了,不是他们的责任,可我的钱是存在银行里的,银行怎么可能沒责任呢?那我们老百姓的钱存在银行里难道银行没责任保护好吗? :我打了金融消费投诉热线丶消费者投诉丶银监会丶的电话,他们都说会去查,叫我等待结果就没有说什么了。现在的世道难道都这样的吗?说好的公正、公平、法治、道德呢?都是说假的吗?

损害赔偿
2019-02-13 14: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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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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