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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货款12300元,有一张欠条,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请问我可以请法院主张他还款支付利息吗?

债权债务
2019-03-16 22:40:3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自起诉之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建议面谈
  • 可以主张从起诉之日计算利息
  • 可以按同期银行利息主张,
  • 可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并按照6%主张利息。
    追问:百分之六是年利率吗?
  • 您好,可以主张起诉之日起利息
  • 可以主张,建议及时起诉处理。
  • 可以随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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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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