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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跟女朋友结婚,她们家长不同意不给户口本,网上说可以去公安局开户籍证明,可是我去问了,公安局不给我开户籍证明,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9-02-23 23:47:3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没有户口本的,可凭本人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受理机关)户籍科,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后,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一,户籍证明:
      1、一般是指“ 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 户口本到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2、一般 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户籍证明是为 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
      二,《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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