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自书遗嘱的执行人,法律上有具体要求吗? 没有行吗? 其中一份医嘱交给公证处保存,不就是公证遗嘱了吗?

刑事行政
2019-04-03 06:01: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好:在遗嘱中对委托执行人是没有要求的,我国法律也没有对遗嘱执行人不能是与受益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作出明确规定,至于遗嘱委托执行人是否需要委托书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把执行人作为遗嘱的内容在遗嘱中来体现出来的,事实上如果执行人死亡了,也就失去了相应的主体资格,或者继承人都不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很难说清的,当然如果你写了个委托书也是可以的。至于公证处能否拒绝对财产有争议的自书遗嘱进行公证?像您举得这个例子当中,夫妻共同财产,在世的一方如果处分自己的财产是可以的,她可以立遗嘱处分,公证处是不能拒绝公证的,但是她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部分,无权处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遗嘱中只要是立遗嘱人个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作出的处理决定都是有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