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们8个人在山西长治打工(建筑)到现在不给工资,试问我们该怎么办?
-
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首先要弄清楚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哪里,然后进入劳动仲裁委员会后,填写三个表:(1)申请书;(2)证据材料清单;(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因此,申请之前一定要收集好证据,知道单位的正确地址。
需要收集的可证明单位职工身份的证据可以有:
(1)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证明、考勤记录;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5)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