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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用了五六年了是我老公身份证号码登记的。有天突然接到电话说我欠了银行的一万块钱信用卡。我不认识催款人所说的人也没有借过钱请问一下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对方说我接电话时应了一下因为我当时在睡觉脑袋还是晕的说了什么都没听到!但是我真的没有借过钱更不认识催款人所说的此人。请问一下我要付法律责任吗

债权债务
2019-03-20 17:55:4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身份证被人冒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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