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驾驶证被扣两个十二分,已经去搞了满分学习及科目三考试,而且已经考试通过了,但由于还有两条违章没去处理好,交警队暂时没签发驾驶证给我,如果我开车的话,会不会算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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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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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违章不能获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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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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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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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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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于驾驶证方面的:无有效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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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有效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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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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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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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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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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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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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应用市场搜索e修智选或者关注exiuzhixuan)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继续上路驾驶。驾驶证扣分超过12分已不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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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