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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省质监局举报本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涉及我利益)有问题,省局让市局质监局了解情况。此后几个月,我多次电话向省质监局要书面处理结果,各种理由不提供,包括“你不是已经知道结果了吗?省局无执法权无法出处理结果,市局才有执法权”等。。。我向市质监局申请信息公开书面处理结果,市局答复:你申请的书面查处结果属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是本机关收到原省质监局电话通知后,将相关情况的了解结果上报原省质监局,该情况汇报属于内部管理信息,不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请问,此答复是否合法?为了获得查处结果,是否可以再次向市局举报监测站?但是市监测站已经升格为省监测站派驻到市,是否还能向市质监局举报?

其它综合
2019-02-12 1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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