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起诉离婚以后,我还了银行共同债务,这个债务算夫妻共同还的还是我个人还的吗?

民事相关
2019-03-24 12:47:3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这个的话一般是先由你们夫妻自己协商 协商清楚具体债务的划分。等到你们夫妻协商一致之后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 说明清楚情况。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 那么可以把各自的债务写清楚在起诉状上 让法院划定清楚彼此的债务。这个是可以让律师来帮忙写的。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
  •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的
  •   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在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快捷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  但是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所以有必要进行说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如果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在对外借债时,明确说明此债务为丈夫或妻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此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列为夫妻共同债务。
  • 需要具体分析的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要保留还款的证据,要求对方也承担一半。
  • 应该是共同偿还,如果是用到夫妻共同生产生活上。
  • 你好,你要解决什么问题?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