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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尾了,前方车辆无证,醉驾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9-05 08:29: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涉嫌危险驾驶罪,可能会被判处拘役一到六个月
  • 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犯罪的,一经定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的定罪量刑,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首先追尾是后车全责,赔偿前车损失。
    如果追尾情节严重的,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以危险驾驶罪处,可以判处1-3年的有期徒刑。
    酒后看酒精测试,低于80是酒后,处罚是罚款1500,一次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
    测试高于80的是醉驾,除罚款1500,记12分,还有拘留15天,驾照吊销。
    如果是第二次酒驾,罚款1000-2000,拘留10天,驾照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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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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