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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之前一段婚姻在湖北离婚了 现在在安徽再婚 但是我是广西的 我的户口本显示还是未婚 小孩户口也跟着我 但是我现在登记结婚 这边民政局需要户口本上改为离婚 前提是我离婚证件都没了 我能不能申请协议上面写未婚再办理登记结婚?如果不行怎么办?我再办理结婚证需什么证件?急?

民事相关
2019-02-16 02:54: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两人证件合影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领取结婚证。
      离婚再婚情况,需要持有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的法院判决书。
      所以,只有离婚证,无法办理结婚手续,还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