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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家属在2018年8月13日遭遇车祸,造成重伤二级,脑干严重损伤,在医院治疗40天后无钱救治,近半年时在家死亡,于4个月时诉至法院,现法院审理案件需做尸检,该有谁出具尸检委托书?恳请帮助!

医疗纠纷
2019-03-11 00:05: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你委托就是你们出,如果法院委托就是法院出。
  • 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
  • 法院出具委托书
  •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本身体质异于常人或者病情在目前的科学范围内还没有解决办法而造成不良后果。医疗意外和医疗事故罪都可能造车玩那个病人死亡或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失,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医生主观上是否有失误。
    如果病患死亡时因为医生的主观原因造成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是因为义务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上述后果是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 你好:先由交警出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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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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