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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昨天早上我爸被人砍伤手臂(30cm水果刀),然后我爸回自己店里打电话报警,那人又跑到我店里拿西瓜刀砍伤我爸额头(缝9针),手臂5刀,背部1刀,腿部2刀,多处瘀伤,那人已经被拘留,我想询问一下我可以追究他刑事责任吗

民事相关
2019-03-01 11:07: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检察院会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追问:法医鉴定只有轻微伤,肇事者只是行政处罚10天就放出来了,但是有两人劝阻肇事者,我爸放下自卫的武器往店里面走时,肇事者在我爸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伤害,有什么办法可以告他让他坐牢
    追问:法医鉴定只有轻微伤,肇事者只是行政处罚10天就放出来了,但是有两人劝阻肇事者,我爸放下自卫的武器往店里面走时,肇事者在我爸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伤害,有什么办法可以告他让他坐牢
    解答: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只能通过行证拘留等手段惩治。
  • 您好,可以,这属于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的,并可以索赔。
  • 如果达到轻伤,对方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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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