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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09年已经离婚,当时在婚姻内生有一个女儿,后来双方也一直在一起生活,并没有补登结婚证,在2014年又生有一个女儿,现在男方出轨,我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跟男方也多次协商无果。只有法律解决

民事相关
2019-02-05 19:46:3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他不同意离婚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若法院判离 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比较大。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 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 对子女成长有利 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你现在协议将小孩子的抚养权给他 将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不以时间长短为标准 而是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愿随另一方生活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