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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根据有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受贿,拘留后,不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事实。就让嫌疑人自己交代,是否合适?又无意加之罪嫌疑。嫌疑人拒不承认有罪。公安机关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如此情况已超过37天。请问应如何应对?

刑事案件
2019-12-06 08:48: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涉嫌刑事犯罪,建议聘请律师及时提供辩护。律师可以依法会见,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调取证据或申请重新鉴定;在拘留后批准逮捕前,向侦查机关及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行使其他民事权利。
  • 烟台老乡 一个多月了 还没有消息 建议找律师到看守所和被告人会见 了解案情 同时和检察院办案人员沟通联系 看他们掌握了什么证据 了解案件今后的走向
  • 受贿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自首、立功、退赃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以争取判缓刑。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2、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贪污受贿是刑事案件。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明显属于刑事案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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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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