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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的机场,行李托运中丢失,跟机场商量无果,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9-03-25 00:40: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按照双方的托运合同约定,有保价的按保价金额赔。
  • 飞抵目的地后,若发现托运行李不见踪影,先去机场的行李查询处询问。 如果无法查询到行李的下落,应立即持机票(电子客票)、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件到机场行李查询处申报,协同工作人员填写“行李运输事故登记单”,等弄清楚情况后再与航空公司商讨后续赔偿事宜。托运过程中,行李箱或行李中的物品遭到损坏,如查明是由于航空公司的疏忽或野蛮搬运所致,则航空公司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般旅客可以提出以下四种赔偿要求:以旧换新、退旧买新、修理报销或现金赔偿。航空公司会根据行李的折旧情况和破损情况,酌情赔偿。赔偿价格按重量算,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有国内与国际之分。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及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旅客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为100元/公斤。而国际航线则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每公斤赔偿30美元,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最高限额为1000特别提款权(1个特别提款权价值约等于1.37美元,它的比价是浮动的)。无法确认重量时,按照旅客舱位等级所享受的免费行李重量赔偿。托运行李发生延误,一次性赔偿标准为:普通舱300元人民币、公务舱400元人民币、头等舱500元人民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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