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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厂招临时工,前提是做满十二天才能拿到十天的工资,临时工做完十二后不做了 ,工厂只支付了十天工资,剩下两天不给了,请问这种情况下该临时工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9-02-02 20:33: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可以适当延长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停发原待遇 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由所在单位负责。
  • 可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厂里支付工资。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搜集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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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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