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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己满14周岁,女方也满14周岁,双方发生了性关系,女方自愿的,然后女方怀孕了,男方给了女方2万,当做打胎费和营养费,女方去报警说强奸了她,警方给什么解决?

婚姻家庭
2019-04-19 18:03: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警方首先应当决定是否立案以启动侦查程序,如果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可以介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
  • 若女方自愿,则不构成强奸!
  • 由警方证明是强迫的才行。
  • 要看证据情况
  • 你好,对于强奸罪的认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是行为人心智、精神状态正常,其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与之发生性交。最后是违背妇女本人的意志,侵犯其性决定权。对于强奸罪的认定,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 假如存在半推半就,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强奸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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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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