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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家庭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同意离婚,结婚时买了一个房子,登记在我(女方)一人名下,双方都有出资!男方应该没有出资证据!现在因房子分额协商失败!我想起诉离婚!双方无小孩!我现在怎么办?能保证房子是我一个人的情况下,快速离婚!请您帮我分析下!

民事相关
2019-02-07 21:41: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房屋要看购买时间出资比例登记情况综合判断。
    2子女抚养权一般以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进行确定 哺乳期内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十周岁以上可以适当考虑子女的意愿。
    3抚养费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的支付能力所在城市的消费能力进行确定。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 哺乳期内的子女 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 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 一方抚养的子女 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追问:双方都有出资,他方应该没有出资证据
  •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书之后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款或者共同出资装璜的话,要给予另一方补偿
  • 你好,要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根据证据处 理
  • 婚后登记的房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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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