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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弟于18年9月19日举行的婚礼,9月26日办理的结婚证,由于弟媳总已各种理由跟弟弟吵架,不好好过日子,我弟想离婚,当时给女方家的20万彩礼能否要回一部分?举行婚礼前置办的家具家电算不算共同财产?(家具家电、被褥、是由我父母出钱购买),我弟才退伍俩个月,退伍费会不会也有弟媳一部分?2019年1月下旬刚买一辆车,写在弟弟名下,算共同财产吗?(车是由我父母出钱贷款购买,是弟媳无理取闹、多次跟我弟闹矛盾要求购买车的),如果真离婚我们怎么做损失最小

民事相关
2019-03-14 12:32:5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登记结婚或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返还,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 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情况除外,婚后财产一般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主张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六、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彩礼难以主张。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的车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由父母出资,证据充分的话法官会适当考虑倾斜。退伍费用需要看结婚后服役的时间。
  • 适当返还彩礼钱即可
  •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彩礼是否能退回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购买的家电,如果是视为对一方的赠与是可以保留的,车子,按照您的叙述可以不认为是共同财产。
  • 当时给女方家的20万彩礼能要回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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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