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两年,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应赔偿多少,我是一名工人,一月工资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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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的赔偿是什么呢?如果是离职要求的经济补偿金是按你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半年算半个月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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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所谓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国家规定的,它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就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个途径办理肯定是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般不会现金赔偿。2、当然,公司无权这么做。你同样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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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