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驾驶鲁FZ8605轿车与冀DS3OO6大货车于12月17日在2O6国道发生剐蹭,造成轿车前半部受损,大车没事。交警判定,我负主责,对方次责。现在就车损赔偿存在异议,由于这款车为停产车型,市场保有量低,配件相对偏高。公务定损为22700,这是4S店的参考价。而保险公司以该车整车二手车市场价9000为由,拒绝上述公务定损赔偿。如果想理赔,就只能按9000折合计算。为止,我有异议:第一,我确定想修车,而且配件市价偏高,这是公认的事实,不是保险公司和我个人能决定的,是市场行为决定的价格。第二,如果保险公司单方以配件价格偏高为由不认可,保险公司如果能以他们的定价给我提供相应配件,我也可以接变。而现在的问题是他们不认可公务定损价格,又不能给我提供相应配件,只是执意按现有市场二手车估价理赔,对此,我不能接受。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1-31 17:36: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