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该问题的提问者是可以将男方的聊天记录 作为男方出轨的证据 提交给法院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其次 当事人应该了解 离婚过错的认定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