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未毕业的大学生,在一家公司实习,签了实习协议和三方协议,实习协议时间到7
月1号,提前离职要赔偿违约金3000元,现在1月30号离职,公司要走总裁要求赔偿违约金,我要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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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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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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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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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违约金注意:
劳动者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可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亦不可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中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其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来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资金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照月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若是不符合以上规定是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只要按照程序去辞职就可以不用交辞职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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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