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有位家属是个体经营户,经营百货超市,前几天去批发部拿货,东西在三楼,上下货都是货梯,货梯严重违规,一楼二楼都没门,没有贴警示标志,也没人在旁监督,当时我家属拿货,下来的时候不清楚电梯运行状态,导致发生事故,据他所说当时喊了半天才有人来,后来我去的时候批发部的人说当时情况紧急直接给他送到医院去,当天转了三次医院,目前在嘉兴嘉湖骨科医院住院,当时没人在家,都在外面不知道情况,打电话过去家属就说右脚没感觉,由于没确定什么情况,没有报警,后来我们去医院等他下手术台后,判定右脚第一第二脚趾粉碎性骨折截掉了,第三,四指脚趾骨折打的钢钉,第三指局部坏死,正在观察期,情况不好有可能也要截掉,发现情况比较严重,选择报警,咨询过后,让我们在管辖区内的派出所去,当时是在盛泽出的事,1点多出的事,等我们赶回来等他出手术室,大概四点之后,到了派出所,跟警务人员说明情况,他说当事人都不在,现场估计也破坏,不能立案,我们就回去了。 目前医药费是那个批发部再出,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还有后期的事情应该怎么操作。 还请各位律师出个建议,非常感谢!!!

其它综合
2019-01-30 14:09: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