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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58岁了,想一次性购买社保可以吗?

合同纠纷
2019-06-15 00:39: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社保累积缴纳15年以上退休时候即可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医疗待遇。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五条规定:
    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①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②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
  • 社保虽然是最低的保障,但也是最便宜的养老保险,很多寿险代理人总是在误导客户,缺乏职业道德。下面是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及新参保条件及所报资料。
    1、新参保;
    (1)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
    (2)持有本市江岸、江汉、汉阳、桥口、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的;
    (3)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本人城镇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就业证明;一寸红底登记大头登记照片一张;
    (4)参保人要求参加医疗保险需签定《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责任书》;
    (5)手续完备由登记科打印“加办通知书”参保人凭通知书到就近邮局开户并按时缴纳保险费,三个月以后领取医保卡六个月后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同时需交纳25元IC卡的工本费;
  •   关于社保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是: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的为职工投缴社会保险费。同时承担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给付责任,履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纪要》也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举报投诉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2条、第84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的规定及时处理。因此,凡投诉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保登记的,均应由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单位未为职工足额投保该向谁投诉?比如少缴、漏缴等。为此《社会保险法》第86条和《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划拨,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三,关于法院的受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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