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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嫌疑人在定罪前转移财产,如果后经法院判决诈骗成立,假如确有证据证明有该财产并已将财产权属转移他人,请问该诈骗犯罪受害人可以可对上述已转移财产进行追索赔偿吗?

债权债务
2019-12-26 18:00: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诈骗罪的认定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诈骗罪定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对于被诈骗的钱财,最高法院有规定,是不能做为民事赔偿来解决的,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还是单独的民事诉讼,都不可以,只能通过追赃的方式来解决。也就是说,应当由侦查机关(公安局)向实施诈骗行为的人追赃,然后发还给你。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已经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诈骗犯,作为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请求,要求诈骗犯赔偿损失。如果诈骗犯转移财产经法院执行查不出线索,那就等诈骗犯刑满释放后,等被执行人有财产线索的时候随时申请恢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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