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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男方说以前盖房子,前年开公司都是他借的没有欠条,到底借了多少我也不知道,现在说离婚他说欠几十万,他说的这些钱我需要一起还吗

民事相关
2019-01-28 16:10:1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钱要一起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子有房产证吗?除非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请问你现在下定决心要离婚了吗?
    你可以诉讼,也可以协议离婚。
    建议协议离婚,委托律师草拟离婚协议书,这样成本低,也不会闹得很僵,也可以规避后续的很多纠纷和风险。
    你可以现在来电,我刚好不忙。希望可以帮到你
  • 您好,具体欠了多少是需要对方举证的。
    但是为盖房子所借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在目前看来您是需要还一部分的,但离婚的时候,也可以与男方约定要求男方承担这部分债务,您在偿还别人之后,可以想男方追偿。
  • 你好,如果这些债务是男方婚后所借且对方有证据房子是双方在住,公司盈利也是属于家庭在用,则你这边是需要承担债务的。
  • 您好,您也需要一起还。
    在婚姻期间,一方欠下的债款,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欠下的债款。
  • 并不是以他说的为准。由法院判决。
  • 没办法 除非那个男的良心发现
  • 要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分析
  • 准备好相关材料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对方需要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不需要一起偿还。
  • 你好,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是需要承担的;但是如果是男方的个人债务你是不需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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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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