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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17年1月我的父亲在桂林因病去世,遗产大概有15万左右的存款和一套房子,未留遗嘱。其第一继承人有我,我同父异母的姐姐,我奶奶。我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我姐姐今年36岁,大概在她小学时因父母离异而离开我爸爸,这期间二十多年没有过联系,现在在上海工作,几乎不再回桂林。为了遗产分配,她在上海办了遗产继承委托书,委托我叔叔(父亲的亲弟)帮他代为办理,委托书上只写明代办房产,而桂林这边公证处要求房产和存款都要写清楚才能办理。问题二:爷爷已去世,公证处要求提供爷爷的死亡证明,与爷爷长期生活的叔叔说爷爷没有死亡证明,因为在农村,没有人搞这个,警察局也没有。现在,我想要省时省力地把我爸爸的遗产继承办完,请问请律师可行吗?需要多少钱呢?

继承
2019-01-27 23:11: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