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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有限公司所有股东变更给了别人,之前的债权债务跟原股东有什么关系

债权债务
2019-04-11 22:24: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问题:股权转让后 新的股东是否应承担之前的债权债务?:如非个人债务 则应该由公司承担 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刘律师: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 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 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知识——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在股权转让合同中 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 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 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 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 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 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 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 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因此 在股权转让中 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 是否设定了担保 利率以违约责任 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 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 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 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 必须笭胆蒂感郦啡垫拾叮浆予以高度重视。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 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 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 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 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 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 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 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 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 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 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 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 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另一方面 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 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 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 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 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 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 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 你好,还有关系的,看是否实缴出资。
  •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例如:赵、钱、孙、李四位先生出资成立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如在公司成立时四位先生全额缴纳了出资,并有相关的记录,则从法律上讲,四人对于公司的责任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一般不会落到四人的名下,不会用四人的身家财产来承担。因为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就象赵先生一般不会替孙先生还债一样,股东一般不会替公司还债。
  • 你好!要看协议是怎么签订的。
  • 转让之前的债权债务在公司合法经营、你己足额交纳认缴的注册资本前提下与你无关。
  • 如果转让时没有实缴出资的,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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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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