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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领完结婚给了彩礼后两天,女方吵着要离婚,没有离,直到一个多月怀孕后去医院查出来有抑郁症,且孩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打掉了,女方在这期间经常吵着闹离婚,我同意但女方要求且彩礼,金器全部给她,而女方只在我家住了五晚上。这样算骗婚吗?如果不算,彩礼金器是不是都要给她?

民事相关
2019-01-29 23:16:3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法律上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因为没有骗婚罪,如果构成骗婚,一般是按诈骗罪处理。而一般的解决办法就是起诉离婚。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财产,或者一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一般不能定性为骗婚。如果觉得对方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的司法机关来判定处理。
  • 可以依法起诉进行,要求退回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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