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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生病无法继续工作之前工作的工资还能拿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19-01-26 15:41:3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第四条职工患病 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 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1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71%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1年不满21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81%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1年不满31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91%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1年及其以上的 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 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 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 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 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 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 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1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61%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1年不满21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1年及其以上的 按本人工资的71%发给。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 在病假期间 工资照发。第七条职工患病 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 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1%。第八条职工患病 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 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医疗期满后 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 你好,请问是几个月的工资呢?
    追问:短期工作,在职工作一星期后生病无法回去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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