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3年6月,我向山东某公司借款10万元,投资建立食品厂,由于经营不善,食品厂严重亏损,我提出转让,被刘某收购。转让协议上称刘某给我八万元,一切债务与我无关。当时有四名证明人在场,包括广源公司老总。老总当场说让刘某之后到公司把欠款条改掉。刘某却迟迟未改。某老总曾多次向刘某追要债务,刘某都没给。并且至今未付于我八万块钱。我于2016年上诉法庭,刘某却耍赖不承认。今年广源公司老总突发病故去世,公司破产,财务人员来我这里追债十万元。我拿出转让协议书,财务人员说只找签字的人要钱。我真的好冤枉,投资建厂的钱没了,自己还欠了十万元的债,求求您们帮帮我!

公司企业
2019-01-26 10:14: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