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对方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仅判决赔偿对方损失金额,赔偿后,公安机关还有权利抓人么?有权利以此要挟,讨要“跑腿费”么?还是赔偿后,案件正式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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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需要法院判决书 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就可以了。如果用人单位或者社保拒绝赔偿的 可以把他们告上法院。另外 同时要求肇事者按等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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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可以再抓人了,已经有法院判决作出处理,公安机关再也没有权利处理你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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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盗窃的金额和情节,赔偿仅解决了民事部分,刑事或行政责任还未解决,故公安机关仍有权利抓人。
追问:法院判决他赔偿1.8万,这个数额怎么判断呢,其实主要是想咨询您一下,不给公安机关这个所谓的“跑腿费”,有什么影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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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