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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 公司因信用贷款诈骗被抓。我是管理库房的文员 行政文员。不涉及业务。工资也是基本工资。第二天被取保候审。案件时隔一年多 移交检察院。领导及销售人员已被起诉移交法院 剩下的文员档案还在检察院 是否可以免诉。检察院人员建议我们把所在公司挣的公司交给办案分局。这个钱是否必须交呢

刑事案件
2019-09-14 18:12: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是必须缴纳的
    追问:您好 因为刚毕业所以不懂。我们不涉及业务所在公司挣得钱也是需要缴纳吗。检察院人员说根据自己条件进行缴纳 如缴纳可以免诉吗。检察院人员说我们的情节比较轻。说不能保证。如被起诉法院是否有形式案底。感谢
    解答:这是没有选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 (1)公安立案侦查后,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检察院移交由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
    (2)如果经过侦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会撤销案件,不向检察院移交:
      没有犯罪事实;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诈骗超过3000元至10000元,达到立案标准,涉嫌犯罪。诈骗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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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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