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前列腺炎,医生给开了3种药,其中有一种给开错了是女人吃的绝经期的药物,吃了一盒后才发现,这是医院严重失职,医生也承认开错了,请问这种情况医院有赔偿吗?
-
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 担您的赔 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赔偿及损 失赔偿
-
您好,可以要去赔偿的,
-
卫生局投诉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卫生局投诉调查处理
-
有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