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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61岁老人交通事故至双九级伤残 赔偿多钱

交通事故
2019-08-14 05:01: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请律师具体计算的。
  • 在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具体内容如下: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根据各省各地法院在实际案例中判决的情况,为充分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的合法权利,本建议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所考虑一下因素:(一)、赔偿义务人是单位还是个人,对方是单位的特别是从事经营的单位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如果对方是个人还有考虑对方的收入水平,对方收入高的可以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二)、赔偿义务人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大小。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义务人负全责、负主要责任或者负同等责任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赔偿义务人负次要责任的或者不负责任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三)、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比较高的或者较大城市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比较低的或者县城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四)、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属于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属于城镇居民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律师建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考虑在5000—10000元之间要求。
  • 根据相关规定,受害人伤情构成伤残等级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 发生交通事故时,为避免后续证据缺失等原因,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一定要记录现场,多方位拍照录像,尽可能保存现场,等待警察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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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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