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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于2013年借款75000元有汇款记录,在2016年2月写下欠条。 家中有两人需要长期服药,其中一人长期服用进口药物并患有糖尿病肾病高血压等多种慢性疾病,每月药钱高达3000多,每两个月需要定期去检查,在导致其无法工作,只有一人在干临时工,无法支撑日常生活。欠款人知道这些情况还一直推脱还款。借款人是乌海市名下有车有房,请问我们是到当地起诉么?去那个级别的法院起诉呢?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胜诉么?

债权债务
2019-01-23 09:44: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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