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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在小诊所输液后出现胸闷,呼吸困难,抽搐后昏迷,诊所大夫以及诊所其他人员用我吗给我打电话,大夫给120打电话了,到他没说清楚诊所的位置导致120没有去,我接电话六分钟后赶到现场,当时我妈口唇肿黑,已没生命体征,七分钟送到五医院抢救,当时急救科大夫说人没了,你要是想抢救,我们帮你们抢救!最后也没抢救过来!后没尸检,赔钱处理! 到事后我了解,赔钱只是民事部分,还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当时我妈应该是输液的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我查一下资料,过敏性休克以及过敏导致喉头水肿窒息而死的!当时大夫如给妈打脱敏针,我妈很有可能就不会死,他认为是癫痫,大夫也认识我妈,知道我妈没有这个病! 现人已入土为安,但我想为我妈讨个公道,医生的不负责任也是可以判刑的,我现在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可以吗就是让他去坐牢,!!!

医疗纠纷
2019-01-23 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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