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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是由多人筹资成立,有一个非法人的自然人经营管理,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公私不分,导致众筹资金不明去向,公司股东投资钱无法追回,也没钱支付工资,管理者无辜辞职,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公司法人(原来并未参与任何经营活动)无奈接下烂摊子,但是由于二人并未进行财务交接,导致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目前为止拖欠员工一个半月工资,请问这种情况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受理我们的劳动仲裁请求嘛?如果能受理,需要我们准备什么材料?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请看到的大神指点一二,万分感激!

其它综合
2019-04-23 14:57: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当然会受理,有没有社保缴纳记录?有没有之前的工资支付记录?还有其他工作证明等材料,有的话就直接去申请仲裁立案吧
    追问:没有缴纳社保记录,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是出纳个人卡发放的还有其他材料算证据嘛?
  • 您好,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可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依法会受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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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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