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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我老婆相亲认识的,结婚一年,没有感情,结婚办了酒席,现在情况是:第一,当初定婚时去办结婚证女方不同意,第二,因女方不大爱说话,过年我妈妈生病了,她也不关心,第三,我去上海她就不愿意跟我呆在一起,去了上海一个月不到就走了,并且我感冒了她也不关心,第四,我关心她,爱理不理的。彩礼钱给了10万加2万多黄金,结婚也没拿一分钱过来,我结婚还借了点钱,其它就不说了,现在没有办结婚证,要同房也不愿意,我怀疑女方有问题,请问现在通过法律离婚,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民事相关
2019-02-21 23:48:0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 未登记结婚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直接分开即可,另外男方可以要求退回彩礼。如需进一步帮助的可电话联系。
  • 按照问题所述情况,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可以主张彩礼。
  • 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返还彩礼。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到现在没登记过?有希望的,具体建议来律所详细沟通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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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