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亲和他人签订一份租地合同,租期:有起始时间,终止时间被对方划去,写了租期到征地止。1,请问这样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吗,?2,对方称只要政府不征地,租期就不能终止,十年,二十年,3,类似案件是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20-02-07 08:08: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属于约定不明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租期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您父亲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土地是什么性质?用途是啥?有需要可电话联系,具体谈一下。
  • 土地租地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不存在问题,可能需要赔偿违约金的。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单方面划掉终止时间无效,可以起诉维权要求返还土地的。
    追问:在签合同前,我提供了一份制式合同,正规的合同。签约时我没在现场,我父母约定租期三年,对方说用不到三年地就征了,用笔划去了终止时间,修改了合同租期,写了租期到征地工作结束为止。双方就签字了。

    事后一年多过去,我看到合同时,发现合同是有问题的,若政府不拆迁,则合同就无限期的有效。这样就是霸王条款。对方免除了自己的风险,加重了我方责任,

    最大的问题:土地就只能无限期的租给对方了,对于政府征地,现在本地区没有风声。
    解答:所以说,单方面划掉终止时间无效,可以起诉维权要求返还土地的。
    追问:划去了终止时间在签约之前,后双方签字则表示认可。我的法律纠纷是,本合同期限条款另有一层司法解释。就是政府征地不是必然事件,只是一种可能性,若政府不征地,则合同无法终止。就变成了一个无期限合同。我方曾对期限问题与对方商量,要求签订正式租地合同,承包方以政府没有征地,合同无期限为由,不与我方商榷。并出言,我方不能反悔,不行法院告去。
    解答:你不起诉就无法解决问题。
    追问:肯定要起诉,我方不认同合同无限期租赁,不是我方的真实意愿,对方不与理睬我方意见。我方依据的法律条例是什么。《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232条,对合同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打这样的官司有无前例,几率,胜诉的概率有多大
    解答:你不起诉就没有希望,只有起诉了,尚有可能胜诉的。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