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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农民,在企业是长期临时工,1986年工作,2013年单位让一次性交养老保险48000元,单位说下午就不能办了,我是早上拿钱过去,单位却说晚了,2018年十月份又打电话说缴纳10万多元补交养老金,我交了11万,到2019年元月单位告诉我又办不了?可我听说18年6月好多人都办了,我为什么办不了?难道政策不一样吗?现在单位还能办吗?

劳动纠纷
2019-08-13 15:43: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自己直接咨询社保中心 。
    追问:社保中心说长期临时工已经清缴了?我是农民对政策不懂,不知道国家对农民工这种长期临时工还没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的政策是什么
    解答:直接咨询社保中心 。
  • 解答如下:
    1、养老保险必须缴费满规定的最低年限15年,到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才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2、非当地城镇户口,不能自己交的,必须通过单位缴。外地农村户口,离开工作地,可以申请退保。
    3、目前政策,社保异地(跨省、跨地区)转移,仅养老保险可向户口地转,还需要是城镇户口。如果省内已实现养老保险自由转移的话,可以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有任何社保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
  • 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你自己缴纳8%;养老保险缴满15年即可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 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
    个人缴费
    (1)缴费基数与比例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工资,也称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2)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月储存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 询问养老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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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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