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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在家经人介绍认识男方。一年不到,就在家举办婚礼(有婚礼录像证据),但是没打结婚证(男方年龄不够),我姐怀孕,他家暴,导致他们孩子流产。结婚后,男方经常因为小事家暴,他们在青岛打工,男方扔下我姐就走了。他不想过了,现在还想让我家退换彩礼钱,请问合法吗,应该怎么解决?

婚姻家庭
2019-01-22 23:48: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 你好,如果双方没有领结婚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退还彩礼,结合你的情况可以要求少返还一些彩礼。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家暴可以报警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
  •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是要退还一部分彩礼的,因为你们毕竟共同生活过,而且有过孩子,所以呢,可以退,但不是全部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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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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