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拆迁,国家给了一套经适房指标,原房户籍人为我姐,姐夫和我三人,拆迁协议是我们三个人共同签署,办房产证时国家规定只能写户主姐夫一个人的名字。房款也是姐夫两口子出资购买,问此房还有我的所有权吗?我是否还有居住权。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拆迁协议中您被列为被安置人,那么房子就有您的份额。建议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您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预约面谈。
追问:我没出资购买,我是否还有份额,是否可以将我的份额出资后,享有所有权
-
有的,具体可以来我律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可以帮到你不用担心
-
你好,你姐夫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居住权你们协商解决。
-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您是有居住权的。
-
需要根据登记情况确定
-
要看房子原来本身的属性。
-
你是被拆迁安置人,也签署了拆迁协议,所以,房子有你的份额。可以确权。居住权是必须有的。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